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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非移民簽證政策緊縮:取消 60 天寬限期草案對 E-2 投資人與跨國企業的實質衝擊與應對策略
由
Steve Yun
美國國土安全部擬取消包括 E-2、L-1 與 H-1B 等簽證失業後的 60 天寬限期,外籍員工離職恐須立即離境。E-2 企業與投資人應及早建立內部預警機制、嚴格維護股權合規,並提早佈局長期綠卡以降低衝擊。
美國國土安全部(DHS)於 2026 年 9 月正式發布法規擬議草案(NPRM),計畫廢除 8 C.F.R. § 214.1(l)(2) 條款,全面取消非移民工作簽證持有人在非自願離職或失業後最長 60 天的合法寬限期(Grace Period)。
雖然市場目光多聚焦在 H-1B 科技工作者,但該草案適用範圍涵蓋 E-1、E-2、L-1、O-1 及 TN 等簽證,及其附屬家屬身分。這意味著一旦受聘關係終止,外籍員工與家屬將失去在美尋找新雇主或轉換身分的合法緩衝期,原則上面臨立即離境的合規要求。
一、 對 E-2 投資企業的營運與治理衝擊
對仰賴 E-2 條約投資人架構設立據點、外派管理與技術骨幹的跨國企業而言,此項政策轉折帶來兩大維度的挑戰:
- 核心幹部調度與人資韌性下降:E-2 簽證常被用於指派具備專屬技術的關鍵員工(Essential Employees)赴美設廠或開拓市場。若寬限期取消,外派人員在突發縮編或離職時將毫無轉圜空間,生活與家庭安置成本劇增,這將直接推高企業跨國招募與外派的溝通成本與心理門檻。
- 併購與資本重組的移民合規風險劇增:E-2 資格嚴格要求「條約國籍人士持有企業至少 50% 控制權」。在傳統模式下,企業若因引資、增資或併購導致股權結構暫時變動,員工尚有時間進行身分補救或轉移;新政若落地,任何導致 E-2 實體資格中斷的股權異動,都可能讓在美外籍員工在一夕之間喪失合法身分。
二、 E-2 投資人與管理階層的應對建議
目前該法案仍處於公眾意見徵詢期(截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),在最終法規(Final Rule)頒布前,既有 60 天規定依然有效。然而,企業應儘早啟動風險防範機制:
- 人資離職與調動的「提前預警機制」:若因業務調整必須縮編外籍員工,企業應建立提早評估機制,在正式停止薪資發放或解除聘僱前,給予員工充足時間完成身分銜接或妥善規劃離境。
- 嚴格把關融資與股權變更流程:在簽署股權轉讓、引進外部創投或母公司架構調整時,必須將移民律師的架構審查列為先決條件,確保條約國股權比率始終維持合規門檻。
- 分流長期人才的身分依附:對不可替代的核心幹部與高管,企業宜提早評估並啟動職業移民(如 EB-2、EB-3 或 EB-1C)程序,逐步降低長期依賴非移民身分帶來的政策脆弱性。
法規風向由彈性轉向嚴格執法已成定局。跨國投資人唯有將「移民合規」與「資本架構管理」深度整合,方能在政策動盪中確保海外營運的連續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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